2017年7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三亚凤凰岛二期项目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点名批评并责令整改。然而直到2020年,经过先后三轮督察,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工作却一直停滞不前。
调查发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仍然舍不得放弃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个别人还与相关企业存在利益勾连,导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致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受到严重损害。
王勇,2008年至2014年任三亚市委副书记、市长,凤凰岛二期项目是在他任内启动修建的。
童道驰,2018年至2021年任三亚市委书记,在他任期内,中央整改要求迟迟得不到落实。
凤凰岛是一个人工填海造岛项目,一期完成填海工程后,附近海岸线就明显出现了沙滩退化现象,三亚市政府曾请专家团队调研,发现是凤凰岛一期项目造成水流变化,导致岸线侵蚀。到凤凰岛二期立项讨论时,不少干部因此提出了反对意见。
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曾任三亚市市长王勇:海洋部门提过不同意见,分管的副市长也提过不同意见,但是我还是坚持,发展是业绩,保护也是业绩,但是发展是显绩,保护是潜绩,所以我还是力推把二期能够批下来。
王勇没有如实向海南省海洋部门通报凤凰岛一期造成的生态问题,致使二期项目海域使用权顺利获批;又授意三亚市规划局违规出具选址规划意见,让项目得以通过立项审批;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特事特办、加快推进,使得凤凰岛二期项目于2014年4月启动,2016年主体填海完成。
2018年,童道驰被任命为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正值中央要求对凤凰岛进行整改之际,但他不按要求执行经评估论证的包括拆除凤凰岛连廊在内的组合方案,而是擅自拿出了一个仅采用“三亚河口清淤、拓宽河口”措施的替代方案,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出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不拆除连廊,要“保留凤凰岛的完整性”。
2019年下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再次到海南督察,童道驰授意有关部门紧急制定拆除凤凰岛连廊的工作方案,但只是拿来敷衍应付,并没有任何实质行动,同时授意继续申请实施替代方案。2019年12月,替代方案被省政府明确否定,童道驰仍然明拖暗顶,不作实质整改。
童道驰:凤凰岛这个事儿涉及违规填海,然后就是地产。企业的股东肯定想办法接近你,一旦放松一点点,这个利益集团侵蚀就非常厉害。
凤凰岛二期时间跨度长、投资金额大,整改拆除有很多复杂的问题要去解决,也必然要触碰多方利益。作为市委书记,本应担当作为,童道驰却畏难情绪严重,想绕着困难走,不愿动真碰硬。
童道驰本来就打心底里不想整改,企业一拉拢腐蚀,更是彻底被私欲吞噬。结识相关企业股东之后,他迅速从接受对方安排的各种奢华享受,发展到进而收下贵重财物,到案发时,已累计收受相关股东两千多万元。
2020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再次点名批评凤凰岛项目“修复治理大打折扣”;2020年7月,生态环境部到凤凰岛调研督察,到这个时候,童道驰竟还在授意下属重点介绍替代方案。他的种种反常之举引起关注,2020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他展开初核,11月1日对他立案审查调查。
童道驰和王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且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先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10月法院宣判,王勇收受财物9047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2022年6月法院宣判,童道驰收受财物2.74亿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目前,凤凰岛二期项目全部拆除完成,环境修复工作也在展开。历经波折,这片碧海终于被还给了大自然,还给珊瑚和鱼群,留给子孙后代。
“我是抚州人民的罪人”
受贿上亿落马官员忏悔
肖毅,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曾任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
肖毅在任期间将位于抚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九木集团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奉为抚州市“数字经济”产业的一张“名片”,对外宣扬它是搞“大数据”“云计算”的高新科技公司。然而,肖毅其实明知该企业真正从事的是虚拟货币计算生产业务,俗称“挖矿”。
“挖矿”需要耗费大量电力,并带来大量二氧化碳排放和电子垃圾生成,高耗能、高排放的同时,对解决就业、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贡献度却很低。此外,虚拟货币也有可能成为一些非法交易逃避监管的工具,还有可能危害金融安全。然而,这样一家企业,却竟然得到了肖毅的包庇甚至力捧。
从2018年开始,国家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引导“挖矿”企业有序退出,之后进一步明令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肖毅对国家政策十分明了,却仍心怀侥幸,妄图瞒天过海,授意林庆星公司在有人来参观检查时,“表演”一些其他业务。
创世纪公司约有16万台“矿机”每天运行,从2017年到2020年,这一家公司的用电量就占到抚州全市用电总量的10%。为掩盖真实情况,肖毅授意有关部门虚构统计专报和调整用电分类。他还违规要求为该公司提供财政补贴,违规推动政府机关为该公司提供担保、贷款等融资支持达24亿余元人民币,帮助该公司在高新区新建了数据中心大楼。
抚州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以“临川四梦”为代表作的明代著名剧作家汤显祖是这座城市标志性的文化名人,抚州人形容自己的家乡是“一座有梦有戏的城市”。然而,肖毅主政抚州期间,做的却是自己虚幻的政绩梦,也因此才上演了支持“挖矿”企业的荒唐戏。而这样的戏,还不止这一出。
大乘汽车科技产业园是肖毅决策兴建的另一个重点项目,如今也是一片寂静,只剩下一名保安人员,看守着大量未完成的汽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刘晟:2017年上半年,肖毅不顾实际情况,盲目举债,盲目决策,投资30多亿元建成了相关的汽车产业园。但是因为他们生产的是传统的燃油车,本身品牌又没有什么竞争力,生产了几千台以后就停产了,造成投产即停产。
除了违纪问题,肖毅还被查出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上亿元。2021年12月,其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1月,以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法庭将择期审理。
肖毅:我是抚州人民的罪人,我对不起抚州人民。组织上委派我到抚州去当市委书记,希望我能够带领大家脱贫,把经济搞上去,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但是因为我扭曲的政绩观,把自己所谓的“政绩”摆到了人民的利益之前,所以才会这么蛮干、乱干,导致这么重大的损失。我要向抚州人民忏悔。
两个县级“一把手”互相关照对方弟弟
结成利益网开启长期“合作
甘肃省镇原县属于陕甘宁革命老区,是甘肃省最后一个脱贫的县。曾在这里多年担任“一把手”的李崇暄,2021年3月被甘肃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李崇暄,从2009年到2020年历任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县长、县委书记。他上任后主抓的首个重大工程,是新建镇原第二中学,这也成了他首个收受巨额贿赂的项目。请托他的人是另一个县级“一把手”,华池县县长张万福,他也于2017年被查处。
甘肃省镇原县委原书记李崇暄:张万福是镇原人,我正好到镇原当了县长,他到华池当县长,明确提出来要关照他弟弟进一步发展,然后说了一些具体的县里大的工程。
和李崇暄打过招呼后,张万福的弟弟很快就带着一个水果包装箱登门拜访李崇暄,里面不是水果,而是一百万元现金。
镇原二中项目仅仅是个开端,事实上,李崇暄和张万福商定了一个长远“合作”计划。李崇暄也有个弟弟,名叫李崇刚,也向哥哥提出想做点工程。于是李崇暄兄弟和张万福兄弟结成了一张特殊的利益网,两个“一把手”在各自辖区内相互“关照”,帮对方的弟弟承揽工程。双方你来我往,通过“异地交换”避人耳目。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两个县“一把手”互相照顾对方弟弟的事情,不久就传了出去,释放出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
2009年到2013年是李崇暄收受贿赂的高峰期,当时镇原县河道治理、水利建设、安居工程、汽车客运站、城乡道路等多个政府投资类项目中,他都打招呼、下指令,强行干预,使得正常决策和招投标程序被架空。
2009年到2013年,李崇暄在全县强行连片推进苹果栽植项目,甚至一些地方迫使农民铲除小麦青苗改种苹果。轰轰烈烈大规模栽种后,没有后续跟踪管理和技术扶持,农户遭遇病虫害、技术不足、水源缺乏等种种困难,致使全县投资一千多万元栽下的八万多亩苹果树,砍的砍、烧的烧,如今只剩不到十分之一。
位于开边镇的农业示范园区,是另一个失败的“政绩工程”。2012年,李崇暄拍板选址在这里兴建这一项目,首先考虑的是方便上级领导检查。
在建设标准上,李崇暄追求大规模、高标准,在公路沿线流转土地500亩,投入财政资金近1000万元,新建两百多座温室和钢架大棚。结果建成后,很少有人来承包经营,只能强压给镇政府和村委会接手维持,供上级检查。到如今,园区蒿草丛生,大部分设施破败闲置,好好的土地长年荒废,让当地农户们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一把手”一旦蜕变成为“一霸手”,必然导致滥用权力,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这已经被无数案例反复证明。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把手”监督仍然是监督工作的难点,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追究,持续释放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涉及党和国家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与十四亿人民当下和未来的生活紧密相关,每一项都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而全体党员也需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以每个人的工作与奋斗,共同创造中国更美好的今天和明天。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